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09-07-15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方案的通知
財建[2009]30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www.mohurd.gov.cn2009年07月09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建設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建設局:
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為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戰略部署,加快發展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興產業,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領域大規模應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工作。為指導開展示范工作,我們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方案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節能減排戰略部署,深入做好建筑節能工作,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領域應用,將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以下簡稱城市示范),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開展城市示范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實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程,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水平不斷提升,應用面積迅速增加,部分地區已呈現規模化應用勢頭。為進一步放大政策效應,更好地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大規模應用,將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級示范。開展城市示范,有利于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技術標準等配套能力建設,形成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有效模式;有助于拉動可再生能源應用市場需求,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有利于促進實現“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宏觀調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