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09-07-15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財建[2009]30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www.mohurd.gov.cn 2009年07月09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建設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建設局:
根據《可再生能源法》,為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戰略部署,加快發展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興產業,深入推進建筑節能工作,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以縣為單位,實施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示范推廣,引導農村住宅、農村中小學等公共建筑應用清潔、可再生能源。為指導開展示范推廣工作,我們制定了《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
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方案
農村地區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具備良好的建筑應用條件,建筑節能潛力巨大。為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加快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地區建筑用能迅速增加,尤其北方地區農村建筑采暖以生物質能源為主的模式,正逐漸被以煤炭等化石能源為主的模式所替代,農村建筑節能形勢嚴峻。廣大的農村地區太陽能、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應用條件優越、發展空間巨大。在農村地區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可節約與替代大量常規化石能源;可以加快改善農村民房、農村中小學、農村衛生院等公共建筑供暖設施,保障與改善民生;可以帶動清潔能源等相關產業發展,促進擴大內需與調整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