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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08-07-15
第七條 專項資金分配計算公式:
某地區應分配專項資金額=所在氣候區獎勵基準×[∑(該地區單項改造內容面積×對應的單項改造權重)×70% +該地區所實施的改造面積×節能效果系數×30%]×進度系數。其中:
氣候區獎勵基準分為嚴寒地區和寒冷地區兩類:嚴寒地區為55元/m2,寒冷地區為45元/m2。
單項改造內容指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熱源及供熱管網熱平衡改造三項,對應的權重系數分別為:60%,30%,10%。
節能效果系數根據實施改造后的節能量確定。
進度系數,根據改造任務的完成時間,分為三檔:
1.2009年采暖季前完成當地的改造任務,進度系數為1.2;
2.2010年采暖季前完成當地的改造任務,進度系數為1;
3.2011年采暖季前完成當地的改造任務,進度系數為0.8;
第八條 財政部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改造工作量與節能效果核定獎勵資金。改造工作量與節能量核定辦法另行制訂。
第四章 資金撥付與使用
第九條 在啟動階段,財政部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的改造任務量,按照6元/m2的標準,將部分獎勵資金預撥到省級財政部門,用于對當地熱計量裝置的安裝補助。
財政部會同建設部根據各地每年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和節能效果核撥獎勵資金,并在改造任務完成后,對當地獎勵資金進行清算。
第十條 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獎勵資金后,會同建設部門及時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并將具體項目清單報財政部、建設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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