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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08-05-16
第二十四條 獲得試點或示范工程稱號的主要完成單位和工程項目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在工程招投標中作為企業業績考核的依據;
(二)可作為項目經理升級、企業資質升級的主要業績;
(三)獲得示范工程稱號的工程如申報河南省“中州杯”獎,同等條件下,在評獎中優先考慮;
(四)示范工程驗收后,可按有關規定申報建設科技成果推廣獎,此獎級別等同建設科技進步獎;
(五)建筑節能專項示范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墻改節能辦按有關規定退回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并可視實際情況予以獎勵。
第五章 附 則
(六)對有突出貢獻的實施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廳科技外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后,原《河南省建設科技試點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豫建科外〔2001〕9號文)及《河南省建設科技示范工程驗收辦法》(豫建科外〔2001〕36號文)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