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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08-05-1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建設科技試點、示范工程的組織管理,加大對建設科技重點實施技術及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以下簡稱“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促進行業技術進步,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根據建設部《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和有關行政法規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建設科技重點實施技術及“四新技術”,是指由建設部和我省確定并發布的在一定時間內組織推廣的重點推廣應用技術和推廣項目。其內容包括:建設部重點實施技術、河南省建設科技重點推廣應用技術項目及建設部和我省的建設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第三條 建設科技重點實施技術、省建設科技重點推廣應用技術項目采取試點、示范工程的形式組織實施,并通過“河南省建設科技試點、示范工程計劃”對其進行組織管理。
建設科技試點、示范項目,可以是綜合示范,也可以是專項示范,如:建筑節能專項、太陽能與建筑結合技術、大口徑塑料管應用及其它技術成熟、效果顯著的應用技術示范等。
第四條 省建設廳負責河南省建設科技試點、示范工程的立項審查、批準實施、監督檢查,建筑節能專項竣工驗收和示范工程稱號的授予等組織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報及審批
省轄市建委負責建設科技試點、示范工程的推薦和組織實施。
第五條 省建設科技示范工程應從地方的重點工程、標志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或量大面廣的居住建筑、住宅小區等具有普遍意義的工程項目中選取,并且要有良好的工程質量及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在全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省建設科技試點工程應具有超前性和前瞻性,在全省具有推廣應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