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春泉節能 發布時間:2022-02-23
二、拓展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示范
打造蘭考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升級版”。深化蘭考農村能源生產、消費、技術、體制革命,擴大清潔能源供給和消費規模,加快“能源+”特色片區建設,持續推進惠民利民機制、產業融合發展模式創新,開展多能互補、能效管理、需求響應、智慧用能的多類型綜合能源服務,推動實現“資源能源化、用能低碳化、能源智慧化、發展普惠化”,將蘭考打造成為全國農村能源革命的典范。
推進新一批農村能源革命試點示范。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以縣域、開發區、村鎮為單位,采取多能互補、智能園區、產業融合等模式,建設新一批試點示范區,推動農村能源基礎設施提檔升級,促進農村可再生能源充分開發和就地消納,推動試點示范區逐步形成以清潔能源為主的能源供應消費體系。鼓勵各地結合能源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特點,積極探索城鄉清潔能源融合發展新路徑,構建城鄉統籌、多能互補的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新模式。
三、強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監管
加強能源低碳轉型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考核機制,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供熱相關標準和規范,不斷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體系。完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機制,加強與電力市場、碳市場銜接。推動健全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引導和激勵金融機構以市場化的方式支持新能源、儲能、氫能、CCUS等綠色低碳技術應用。鼓勵商業銀行通過優惠利率、專項再貸款等綠色信貸方式,對低碳項目建設提供長周期低息貸款。支持各地、企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專項債券,為低碳技術推廣、高碳產業及高碳項目低碳化轉型提供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持政府引導基金帶動社會資本發起設立能源領域新興產業投資基金或綠色發展基金,支持新興技術研發和低碳產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能源基礎設施項目開展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優化能源監管模式。加強與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各地政府上下聯動、橫向協同、相互配合,確保國家和全省能源重大規劃、政策、標準和項目有效落地。加強能源領域信用管理,強化能源市場作用,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健全能源監測預警應急機制,強化能源生產、運行、環境等領域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演練制度和應急調度機制,有效減少能源中斷損失。依托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積極建設區域性能源資源交易系統,探索開展天然氣、電力、煤炭等能源資源線上交易,有效發揮交易平臺在要素配置中的優化集成作用。依法依規履行能源安全監管責任,加強油氣管道保護、電力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機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堅決遏制能源領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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